2)第二十章 谯城约法_晋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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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豫州呢。

  “军民百姓们听着,我就是你们的刺史祖逖。”祖逖没有带帛书,直接即兴演说:“前番羯虏石勒侵扰豫州,法令颁布多为一时之用。自石勒去后,豫州内外又各相侵扰,律令亦只能朝令夕改,诸位想必不胜烦扰。”

  这个大官居然没有捧个帛书在那儿念,这让谯城的百姓十分新奇:不是说颁布新法么?难道说他把所有的法令全部背下来了?

  “政令繁冗,实乃弊病。昔日汉高祖在长安,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;祖某不才,也效法汉高祖与诸位约法,不过稍微多一些,有五条。”

  百姓议论纷纷,难怪这个大官不用念稿,原来法令只有五条。不过,先前法令繁冗者多,哪儿有可能五句话就解释清楚。

  “其一,流民与本地士庶皆是大晋子民,一视同仁,不得以贱籍视之!”

  这一条法令放在最前面,等于封死了坞堡主和豪商将流民蓄养为奴隶的路子。战事吃紧,得人口者得天下,所以还是得将解放人口的措施放在首要地位。若是说桓景先前还会顾忌士族的反应,现在主要的坞堡主,还有谯地内外的敌人都已经被打服,借着战胜之威,也必须将这一条施行下去。

  “其二,先前所有田产一律不变,不得侵犯,无主之荒地则一律分与无地之流民!”

  桓景心中清楚,对待士族,打了一棒子之后还是要给个甜枣。在乱世,士族最在乎的还是土地,那么承诺保护私产就是对他们最大的稳定器。

  “其三,依户口纳税,税收统一用粮食。”

  在龙骧坞时,这一条就被二人仔细讨论过,桓景想过按田产纳税,毕竟现在算是豫州难得没有外患的窗口期,有必要彻底将粮食问题解决。但祖逖则坚持不要无事生非,以无事取天下:“即使能依照田产纳税,将来难道每打下一块地方,就要改变税法吗?”。

  当初这句话彻底说服了桓景:虽然说谯地几乎铲除了大的坞堡主,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控制,在一地进行按田产纳税似乎可行,但是仅仅在谯地一地推行新税法,是远远不够的。后世搞摊丁入亩何其难也,桓景心中自然清楚,如果每一次都要对新打下来的土地进行税法上的改革,那么自己兼并的道路几乎寸步难行。

  现在稳定是第一要务,乱世之中还是有必要退一步,向士族妥协。作为才穿越一年的理工男,桓景在政策实行的度上,确实还有许多要向祖逖学习的地方。

  “其四,无故杀人者及为盗匪者斩!”

  这没什么好说的,治安始终是最重要的。

  “其五,偷窃、欺诈等作奸犯科者,一律送至砀山做苦力,以其罪责定刑期。”

  在桓景看来,这个作奸犯科是个口袋,可以把所有乱七八糟的民事犯罪都往里面装,裁量刑法则由新军自己确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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